作者:乐山小李
“措辞严厉,目标明确……直接绕过了最高法院的程序,以司法部的行政命令下发,枢密院要绝对的执行力。”
“金平原的情况怎么样?”
李维问的是金平原内部的司法系统。
“大区层面的高等法院和上诉法院还有各级检察厅,在您和执政官殿下上任以来的几次清洗中,已经很干净了。”
艾森如实汇报。
“但是,下面行省以及偏远工业市镇的地方,依然存在一些旧时代的残留……毕竟,工业扩张太快,很多地方和当地有着复杂的利益交换。”
“有利益交换,就会在判决上偏袒。”
李维切中了要害。
“是的……尤其是在工厂工伤赔偿、土地强行征用和商贸违约金的判定上。”
“艾森,我是拉法乔特皇家学院律法系毕业的。我很清楚,一份只有行政口号的文件,在那些精通法律条文的老油条面前,是执行不下去的。”
“您说得对,阁下。有人就是擅长利用程序拖延。”
艾森非常赞同。
“所以,我今天来找你,不仅是为了在金平原执行这份文件。我是要我们金平原大区法务总署,根据司法部的这份精神,制定出一套实施细则……
“一个给全帝国其他大区和行省看的范本。”
艾森的眼睛亮了起来。
他明白了李维的野心。
这可是向帝都展示金平原大区绝对专业性和行政能力的绝佳机会。
“我们需要怎么做,阁下?”
“用法律的专业性,去堵死他们所有的退路。”
李维直截了当地说道。
“假设我们立刻派人去下面的工业市镇,我们会遇到什么法律阻碍?”
艾森立刻进入了专业状态。
“第一个阻碍,司法豁免权。”
艾森脱口而出。
“根据1852年颁布的《帝国司法人员保障法案》第三条第一款规定,任何在职地方法官,在没有确凿叛国罪或收受贿赂的直接物理证据前,不受任何行政机构的拘禁和强制调查……他们会用这一条把人挡在门外。
“这确实是他们最常用的护身符。但是,不要忘了帝国宪法的位阶永远高于普通法案……艾森,翻开《帝国宪法》第四十五章,关于国家紧急状态下的经济管制权。”
艾森都不需要翻书,就能倒背如流。
“《帝国宪法》第四十五章写明,在帝国面临重大经济转型或战时状态时,枢密院宰相有权签发特别法令,暂停部分地方行政与司法自治权,以确保国家政令畅通。”
“很好。”
李维点头。
“司法部的文件上盖着贝仑海姆宰相的印章,这就等同于枢密院的特别法令。所以,权力来源,是宪法第四十五章赋予的紧急调查权。”
“但是,阁下……”
就在这时,艾森提出异议。
“宪法并没有明确说明这种紧急调查权可以直接剥夺司法豁免权。如果地方法官向高等法院申请【人身保护令】,程序上会陷入僵局。”
“那我们就绕过【人身】,直接查【财产】……”
李维立刻给出了破局的思路。
“利用1885年的《帝国税务审查法案》!
“该法案第七条规定,税务总署有权对任何涉嫌逃税的帝国公民进行财产冻结和来源核查。帝国公职人员不仅不享有税务豁免,反而需要接受更严格的审查!
“我们不要叫司法督导组,把它命名为【联合税务与司法纪律核查委员会】,然后让大区税务的审计员加入进来。”
“明白!”
艾森瞬间领悟。
“只要查出地方法官的银行账户或者名下房产,与其合法的薪水收入严重不符……
“那么,根据《帝国税务审查法案》,这就构成了严重的税务欺诈罪!”
艾森接上了李维的思路。
“税务欺诈罪是重罪,一旦确立逃税嫌疑,《帝国司法人员保障法案》中的豁免权就自动失效了!毕竟那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,不在司法职务行为的保护范围内!”
“完全正确。”
李维满意地点头。
跟着,他又补充道:
“所以,细则的第一条……
“【小组入驻地方后,首要程序并非质询法官的判决逻辑,而是直接向当地帝国银行分行下达强制调阅令,查封并核对所有法官、书记员及其直系亲属的三代账目往来。】……
“这一条写进实施细则里。引用《帝国宪法》第四十五章和《帝国税务审查法案》第七条作为法理依据。”
艾森拿起桌上的钢笔,在一旁的备忘录上快速书写。
解决完了人员调查的阻碍,李维开始推进第二个核心问题。
“人员控制住了,接下来就是案卷……司法部要求清查过去五年内的工厂纠纷、土地流转和商贸合同,这些是重灾区。
“在劳资纠纷中,地方最喜欢用什么法律条文来偏袒工厂主?”
艾森放下笔,略微思考了一下。
“最常用的是奥托宰相逝世后颁布的《帝国工厂管理条例》中的【工人自愿承担风险原则】……
“比如,一个工人在操作蒸汽锻锤时被砸断了手臂。
“在判决时,会引用该条例的第十二款。
“也就是判定工人只要签订了雇佣合同,就说明他完全知晓工厂的危险性,属于自愿承担风险。
“因此,工厂主只需要支付极少的人道主义补偿,而无需承担高额的伤残赔偿金。”
听到这里,李维摇了摇头。
“这是恶意曲解。
“那年的条例,针对的是早期手工作坊和小规模蒸汽机。它根本不适用于现在这种重型机械和已经出现的电气化流水线。
“而且……
“拉法乔特皇家学院在1891年,就通过一项重要的学术司法解释,确立了可预见的维护责任原则。”
艾森点了点头,显然也知道这个原则。
“是的阁下。
“可预见的维护责任原则要求,如果工厂主没有定期维护设备,或者设备本身存在设计缺陷导致工人受伤,工厂主必须承担全部的过失赔偿责任。
“【自愿承担风险】的辩护在这种情况下是无效的……”
可是……
艾森的表情变得有些微妙
“但是下面根本不理会这个原则,对吗?”
“是的!因为那只是学术界的司法解释,在最高法院没有将其确立为判例法之前,下面有权选择不予采纳。他们只会按照有利的旧条例来判。”
“那我们就把这个解释变成强制性的行政命令。”
李维有了决定。
“实施细则第二条……
“【所有涉及工人伤残的劳资纠纷案卷,小组必须重新审查。
“【如果在卷宗中发现,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机械故障或安全防护缺失,而当事法官依然引用‘自愿承担风险原则’驳回工人诉求的,一律判定为‘适用法律严重错误’。】”
艾森品味了一下,表情越发严谨。
“……可是阁下啊,仅仅是【适用法律错误】,只能算是业务能力问题,无法直接将他们定罪啊!”
他认为这在法律上是有漏洞的。
“不,艾森……”
李维摇了摇头。
“你要结合第一条……
“如果我们同时查出这个法官有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】,同时他又有大量【适用法律严重错误】的案卷。
“并且这些错误判决的受益方,刚好与他资金来源的嫌疑方重合……
“在《帝国刑法典》第二百一十四条中,这叫什么?”
艾森的一下意识到了什么。
“【枉法裁判罪】与【受贿罪】的利益链条闭环!”
“没错,不需要他们亲口承认受贿。只要在客观事实和逻辑链条上形成了闭环,就可以直接引用《帝国刑法典》第二百一十四条,下达正式的逮捕令。将他们送进重刑监狱。”
“这太棒了,阁下!”
艾森忍不住赞叹。
用税务法剥夺豁免权,再拿司法解释判定错案,最后让刑法典完成收网……
“继续第三个问题^”
李维没有停顿。
“土地产权流转。”
这是另一个重灾区,特别是在工业化狂飙突进的现在,工厂主需要大量的土地来扩建厂房。
“地方是如何协助旧贵族和工厂主侵吞平民土地的?”
“他们滥用《帝国物权法》中的公共利益征收条款。”
这种手段,对艾森来说非常熟练。
“《帝国物权法》第一百零八条规定,当涉及地方道路建设、桥梁修建等公共利益时,市政厅有权在法官的批准下,以低于市场价的标准强制征收平民的土地。”
“然后呢?”
“然后,地方法官会将一些大型化工厂、甚至私人纺织厂的扩建项目,也强行解释为…【促进地方就业的公共利益项目】。从而批准市政厅用极低的价格从农民手里抢走土地,转手再以长期租赁的形式低价批给工厂主。法官和市政厅从中抽取巨额回扣。”
说白了,就是明火执仗的抢劫。
还是披着合法外衣的抢劫。
“我们要怎么在细则里堵死这条路?”
李维开始出题。
艾森沉思了一会儿。
“……阁下,我们很难界定公共利益的边界,毕竟这是一个非常主观的词汇。如果在细则里强行规定工厂不属于公共利益,可能会引发当地工商界的强烈反弹,这不符合帝国现在鼓励工业发展的宏观国策。”
“你说得对,我们不能打击工业扩张的积极性。”
李维表示同意。
所以……
“我们不能在【公共利益】的定义上纠缠,那会陷入无休止的法理论证!我们要从【程序正义】上下手!”
李维抬手敲了敲桌子。
“翻开《帝国行政诉讼法》第四编,关于强制征收的程序补偿规定……”
“任何形式的强制征收,必须在实施前进行独立的第三方资产评估,并且补偿金必须在土地交割前全额支付到被征收人的账户。”
艾森立刻接话。
“这就是突破口!这些人在分赃的时候,绝不会老老实实地去搞什么第三方资产评估,因为那需要花钱,也会留下明显的书面证据。他们通常是直接伪造一份内部评估报告……
“所以,实施细则第三条:【小组必须调阅所有‘公共利益征收’案件中的独立资产评估报告原始底稿。】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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